《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已于2019年7月11日經生態環境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7月28日原環境保護部發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同時廢止。
部長 李干杰
2019年12月20日
解讀:生態環境部環評司有關負責人就《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等系列文件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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