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地震領域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應急管理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消防救援機構,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震局可以依照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定本行政區域(執法管轄區域)內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可以在法定范圍內,對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制定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的標準、條件、種類、幅度、方式、時限予以合理細化量化。
第八條 應急管理部門行政許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給付以及其他行政行為的行政裁量權基準,由負責實施該行政行為的應急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制定。
第九條 應急管理部門應當采用適當形式在有關政府網站或者行政服務大廳、本機關辦事機構等場所向社會公開應急管理行政裁量權基準,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監督。
第三章 范圍內容和適用規則
第十條 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應當堅持過罰相當、寬嚴相濟,避免畸輕畸重、顯失公平。
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應當包括違法行為、法定依據、裁量階次、適用條件和具體標準等內容。
第十一條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同一種違法行為可以選擇處罰種類的,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應當明確選擇處罰種類的情形和適用條件。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選擇處罰幅度的,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應當確定適用不同裁量階次的具體情形。
第十二條 罰款數額的從輕、一般、從重檔次情形應當明確具體,嚴格限定在法定幅度內。
罰款為一定金額倍數的,應當在最高倍數與最低倍數之間合理劃分不少于三個階次;最高倍數是最低倍數十倍以上的,應當合理劃分不少于五個階次;罰款數額有一定幅度的,應當在最高額與最低額之間合理劃分不少于三個階次。
第十三條 應急管理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發揮行政處罰教育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覺守法的作用。
應急管理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當事人有違法所得,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應當予以沒收。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先予沒收物品、沒收違法所得,再作其他行政處罰的,不得直接選擇適用其他行政處罰。
第十四條 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