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汕尾市城區海洋綜合執法大隊對粵紅漁306**漁船未按規定配齊職務船員處罰案
關鍵詞:職務船員;“六個百分百”;安全生產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12日,汕尾市城區海洋綜合執法大隊(以下簡稱“城區大隊”)執法人員在汕尾港內海域對停泊在港內聯檢碼頭的粵紅漁306**漁船進行綜合檢查時發現:該船所持有的《漁業捕撈許可證》顯示船長為45.83米,主機功率為480.0千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中關于海洋漁業船舶職務船員的最低配員標準,該船需配備1名一級船長,1名一級船副、1名助理船副、1名二級輪機長、1名二級管輪和1名助理管輪,共計6名職務船員。檢查中發現該船的職務船員僅配備1名一級船長和1名二級輪機長,合計缺少4名職務船員,執法人員現場發出《禁止離港通知書》,責令該船未按規定配齊職務船員,不得出海生產。 處理結果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按照《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粵紅漁306**漁船船長謝某作出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船舶配員不足容易導致船員休息時間不足、勞動量增大和船舶安全管理效果差等情況,會給船舶航行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患,嚴重時可能會引發水上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財產的損失。船東、船長必須嚴格執行漁業船員管理法律法規,按照規定配備職務船員和經過專業技術訓練的其他船員,落實船長及船員的安全崗位職責。城區大隊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落細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加大漁港漁船安全專項整治的工作部署,督促船東組織船員接受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訓,落實職務船員最低安全配員和持證上崗制度,牢記“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理念,堅決執行漁業生產安全“六個百分百”的規定,把“不安全,不出海”的硬要求變成實際行動,維護漁區社會穩定。
六、陸豐市海洋綜合執法大隊對汕尾市某漁業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關鍵詞:漁船通導設備;AIS;安全生產隱患
基本案情
陸豐市海洋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在汕尾市漁業安全監管服務平臺對漁業船舶通導設備使用情況進行監查時發現粵陸漁203**號漁船AIS等通導設備使用異常,處于異常跳動的情況。2022年8月12日,陸豐市海洋綜合執法大隊通知汕尾市某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前來調查并責令漁船開啟通導設備、回港休漁。經過多次催促,該公司未落實整改措施,且以粵陸漁203**號漁船已在福建海域維修而拒不回港配合接受調查,逃避監管部門的安全監管。經查該船從2022年8月7日至9月7日通導設備定位顯示異常(定位顯示在岸上,且軌跡快速跳動),經船長證實漁船安全生產設備已拆除并放置在閘坡港內漁船上,漁船在未配備安全生產設備情況下,從陽江閘坡航行至福建海域,再從福建海域航行回船籍港甲子港。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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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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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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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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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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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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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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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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