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強化生態文明建設氣象支撐
(二十二)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科技支撐。加強全球變暖對青藏高原等氣候承載力脆弱區影響的監測。開展氣候變化對糧食安全、水安全、生態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國防安全等影響評估和應對措施研究。強化氣候承載力評估,建立氣候安全早期預警系統,在重點區域加強氣候變化風險預警和智能決策能力建設。加強溫室氣體濃度監測與動態跟蹤研究。建立氣候變化監測發布制度。加強國際應對氣候變化科學評估,增強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科技支撐能力。
(二十三)強化氣候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加強氣候資源普查和規劃利用工作,建立風能、太陽能等氣候資源普查、區劃、監測和信息統一發布制度,研究加快相關監測網建設。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開發資源量評估,對全國可利用的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進行全面勘查評價。研究建設氣候資源監測和預報系統,提高風電、光伏發電功率預測精度。探索建設風能、太陽能等氣象服務基地,為風電場、太陽能電站等規劃、建設、運行、調度提供高質量氣象服務。
(二十四)強化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氣象保障。實施生態氣象保障工程,加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生態保護紅線管控、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等氣象服務。建立“三區四帶”(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黃河重點生態區、長江重點生態區和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南方丘陵山地帶、海岸帶)及自然保護地等重點區域生態氣象服務機制。加強面向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的氣象服務,提高重污染天氣和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氣象保障能力。建立氣候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打造氣象公園、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氣候宜居地等氣候生態品牌。
八、建設高水平氣象人才隊伍
(二十五)加強氣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國家級人才計劃和人才獎勵對氣象領域支持力度。實施專項人才計劃,培養造就一批氣象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隊伍,加快形成氣象高層次人才梯隊。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高層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要深化氣象人才體制機制改革創新,進一步加強對氣象高層次人才的吸引和集聚。
(二十六)強化氣象人才培養。加強大氣科學領域學科專業建設和拔尖學生培養。鼓勵和引導高校設置氣象類專業,擴大招生規模,優化專業結構,加強氣象跨學科人才培養,促進氣象基礎學科和應用學科交叉融合,形成高水平氣象人才培養體系。將氣象人才納入國家基礎研究人才專項。強化氣象人才培養國際合作。加強氣象教育培訓體系和能力建設,推動氣象人才隊伍轉型發展和素質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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